为推动简政放权、简化工作法度,盘活沉淀的财政存量成本,23日市住宅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财政局连络下发《对于进一步加速住宅津贴发下班作等有关成绩的告诉》,支撑职工刚性住宅需要。
告诉清晰,市直行政职业单位契合一次性住宅津贴发放前提的人员在申请住宅津贴时,不再请求必须购房或离退休。
各单位对已设立建设住宅未达标档案的人员付出住宅津贴情形进行一次周全的清理,抓紧管理契合前提还没有付出住宅津贴人员的住宅津贴发下班作。该工作于2016年12月31日前悉数管理完毕,此后一概不再管理。
对已经封闭、崩溃的市属国有企业职工住宅工龄津贴发下班作也于2016年12月31日前悉数管理完毕,此后一概不再管理。
告诉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对于启事市房管局考查的市直行政职业单位“新人”(即1998年12月1日起加入工作的职工)住宅津贴,由市直各单位按原规定自行考查并报主管局部备案后发放,住宅津贴成本和列支渠道稳定(即直回收入各单位局部预算同一管理)。
对于市属国有企业(指寻常经营及停产半停产情形的市属国有企业)职工住宅工龄津贴,从2017年1月1日起下放由市直各主管局自行考查发放,国企职工的住宅工龄津贴成本和列支渠道稳定,仍按原规定履行。
- 市直单位人员申请住房补贴无须购房或离退休